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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所奉准自106學年度開始,博士班及歐盟組碩士班畢業生可經指導教授同意後選擇社會科學學位及法學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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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陳躍升 ╱ 公告日期:2017-11-29本所依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1060069636號來函,奉准自106學年度開始,可選擇社會科學學位及法學學位。
博士班
社會科學博士 Doctor of Philosophy(Ph.D.)
法學博士 Doctor of Philosophy(Ph.D.)
碩士班歐洲聯盟研究組
社會科學碩士 Master of SocialScience(M.S.S.)
法學碩士 Master of Arts(M.A.)
歐洲研究所敬上
最後修改時間:2017-11-29 AM 11:30